湖南省科技廳、湖南省科協關于申請認定2016年湖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的通知
湘科協通〔2016〕20號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科學技術協會
各市州科技局、科協,有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認定辦法(試行)》(湘科協通〔2015〕(102號),為做好2016年湖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企業申報的,其近3年每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應達到4%以上,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事業單位申報的,其研發能力在省內同行中應具有較強優勢;企業與事業單位聯合申報,聯合單位原則上不超3家,聯合組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必須有聯合組建協議書,協議書應當明確一個主要依托單位及各組建單位在院士專家工作站組建與運行中的權利與義務;
2.申報單位具有較完善的創新管理體系,有專門的研發機構和創新團隊,建有省級以上的研發平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承擔過國家或省重大科技項目的單位可優先認定;
3.申報單位與相關領域院士及其科研團隊具有穩定的合作基礎,雙方有明確的、實質性的科研合作項目或成果轉化任務;與院士及其科研團隊簽訂了合作協議,雙方權利義務明確,知識產權歸屬明晰;
4.申報單位制定了3年以上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與運行規劃和具體方案;
5.院士專家工作站有相對固定的辦公場所、工作人員和穩定的經費保障。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單位填寫《湖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設立申請表》,并附與院士簽訂的合作協議、院士專家工作站籌建情況、院士專家工作站3年發展規劃及《申請表》中所涉內容的相關佐證材料。
2.需提交《湖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設立申請表》(一式四份)及其附件材料(膠裝兩套并蓋騎縫章)。
三、報送流程
1.依托單位可向市州科技局、科協申報。市州科技局、科協初審合格后,分別推薦至省科技廳、省科協;
2.依托單位為中央在湘單位或省直單位的,可直接報送至省科技廳或省科協(推薦意見由本單位填寫);
3.已成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的市、州,由市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向省院士專家工作站認定辦公室推薦申報。
申報材料請于2016年4月29日和10月30日前報送至湖南省院士專家認定辦公室(如單位確實需要,經推薦單位申請并說明,可單獨組織認定)。同一依托單位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多頭申報的,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
省科技廳:
聯系人:劉曉熹0731-88988874
聯系部室:省科技廳人事處(609室)
省科協:
聯系人: 徐蓉 0731-84426710
聯系部室:省科協科技咨詢中心(310室)